【干貨分享】國際物流基礎知識,你了解多少呢?
國際物流基礎知識分享
國際物流,指生產和消費在多國家獨立進行,為克服生產消費之間的空間距離和時間距離,對物資移動的一項國際商品交易活動。具體環節包括賣方交付單證、貨物和收取貨款,買方接受單證、支付貨款和收取貨物等。那么,國際物流基礎知識有哪些呢?下面我們來一起看看,學習學習。
1、什么是“雙清包稅”和“雙清不包稅”
雙清包稅上門又叫雙清包稅到門, 意思就是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DDP術語,是賣方承擔責任、費用和風險最大的一種術語。DDP術語適用于所有運輸方式。
雙清不包稅又稱“未完稅交貨”(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指賣方負責租訂運輸工具,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已清關貨物運抵指定的目的地,在運輸工具上交貨并承擔交貨前的費用、風險的貿易術語。(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

2、什么是“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是指國家運用稅收杠桿獎勵出口的一種措施。
一般分為兩種:
一是退還進口稅,即出口產品企業用進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產品出口時,退還其已納的進口稅;
一是退還已納的國內稅款,即企業在商品報關出口時,退還其生產該商品已納的國內稅金。

3、出口退稅的條件
(1)必須是增值稅、消費稅征收范圍內的貨物。
增值稅、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包括除直接向農業生產者收購的免稅農產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稅應稅貨物,以及煙、酒、化妝品等11類列舉征收消費稅的消費品。
之所以必須具備這一條件,是因為出口貨物退(免)稅只能對已經征收過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退還或免征其已納稅額和應納稅額。未征收增值稅、消費稅的貨物(包括國家規定免稅的貨物)不能退稅,以充分體現"未征不退"的原則。
(2)必須是報關離境出口的貨物。
所謂出口,即輸出關口,它包括自營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兩種形式。區別貨物是否報關離境出口,是確定貨物是否屬于退(免)稅范圍的主要標準之一。凡在國內銷售、不報關離境的貨物,除另有規定者外,不論出口企業是以外匯還是以人民幣結算,也不論出口企業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視為出口貨物予以退稅。
對在境內銷售收取外匯的貨物,如賓館、飯店等收取外匯的貨物等等,因其不符合離境出口條件,均不能給予退(免)稅。
(3)必須是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的貨物。
出口貨物只有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后,才能辦理退(免)稅。也就是說,出口退(免)稅的規定只適用于貿易性的出口貨物,而對非貿易性的出口貨物,如捐贈的禮品、在國內個人購買并自帶出境的貨物(另有規定者除外)、樣品、展品、郵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財務上不作銷售處理,故按照現行規定不能退(免)稅。
(4)必須是已收匯并經核銷的貨物。
按照現行規定,出口企業申請辦理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必須是已收外匯并經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
國家規定外貿企業出口的貨物必須要同時具備以上4個條件。生產企業(包括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生產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下同)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時必須增加一個條件,即申請退(免)稅的貨物必須是生產企業的自產貨物或視同自產貨物才能辦理退(免)稅。

4、什么是報關?什么是買單報關?
報關是指貨物、行李和郵遞物品、運輸工具等在進出關境或國境時由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交驗規定的單據、證件,請求海關辦理進出口的有關手續。我國海關規定報關時應交納的單據、證件。有: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進出口貨物許可證、商品檢驗證書、動植物檢疫證書、食品衛生檢驗證書以及提貨單、裝貨單、運單、發票、裝箱單等。
買單出口,其實就是沒有出口權的工廠或SOHO通過買別的進出口公司的核銷單,以該公司的名義進行外貿出口。買單出口所買的“單”主要是指核銷單,但是賣單出口服務的公司除了提供核銷單之外還需要提供與核銷單抬頭一致且蓋有公章的報關單、報關委托書、裝箱單、商業發票、外銷合同、報檢委托書、存倉委托書等單證。買單的公司拿到報關資料后,只需要把整套報關資料交到報關行或者貨代即可。

5、關稅預付
關稅預付是指做DDP、就是指在中國這邊的賣家在客戶指定的地點,幫助客戶完成清關后交稅,賣家需要承擔把貨物運至制定的目的地點的一切風險和費用,包括辦理海關相關手續的責任和風險,以及繳納手續費,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

6、傳統物流與國際物流的區別
傳統物流:一般指產品出廠后的包裝、運輸、裝卸、倉儲,而現代物流提出了物流系統化或叫總體物流,綜合物流管理的概念。
國際物流:指物品從一個國家(地區)的供應地向另外一個國家(地區)的接收地的實體流動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