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項“商品名稱、規格型號”增加“品牌類型”、“出口享惠情況”,即:(九)品牌類型。品牌類型為必填項目。可選擇“無品牌”、“境內自主品牌”、“境內收購品牌”、“境外品牌(貼牌生產)”、“境外品牌(其他)”如實填報。其中,“境內自主品牌”是指由境內企業自主開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品牌;“境內收購品牌”是指境內企業收購的原境外品牌;“境外品牌(貼牌生產)”是指境內企業代工貼牌生產中使用的境外品牌;“境外品牌(其他)”是指除代工貼牌生產以外使用的境外品牌。(十)出口享惠情況。出口享惠情況為出口報關單必填項目。可選擇“出口貨物在最終目的國(地區)不享受優惠關稅”、“出口貨物在最終目的國(地區)享受優惠關稅”、“出口貨物不能確定在最終目的國(地區)享受優惠關稅”如實填報。進口貨物報關單不填制該申報項。
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自2018.01.01起,出口商品海關申報新增兩項申報要素:
1.品牌類型
2.出口享惠情況.
所有客戶都要提供這兩項給到報關行才能申報,以后申報要素就是牌子 型號 材質 用途 類型 出口享惠情況!請悉知!
深圳市大智通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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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

























